美國南加州華人聯合總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章程

第一章:總 則

1. 名稱: 美國南加州華人聯合總會(以下簡稱“南華總會”),英文:
“Chinese American Federation”,簡稱“CAF”,網址:www.cafed.orgwww.ChineseUSA.org
2. 性質: 南華總會是在美國加州政府注冊的非盈利、非政治性社會團體,由美國華人社團、工商企業自願聯合組成;
3. 宗旨:
(1)召集與組織美國華人社團、工商企業重大活動,加強聯系,增進友誼,團結互助,共同發展,維護權益,提高華人群體社會地位;
(2) 增進華人社團、工商企業與美國主流社會、群眾團體、工商企業的聯系與交流,擴大參政議政,提高華人群體影響力;
(3) 增進華人社團、工商企業與中國各地聯系,促進美中友好,為美中兩國人民經濟、文化、科技、教育各領域交流貢獻力量;
(4) 動員與組織華人社團、工商企業籌建南加州中華文化中心,簡稱“南華文化中心”。

第二章:組 織

4.凡在美國注冊的華人團體、工商企業,承認本會章程,提出入會申請,經兩名會員介紹,履行入會手續,即可成為本會會員;
5. 南華總會設總會長一名,常務副會長若干名,副會長若干名。每屆總會長人選由選舉決議產生,經常務理、監事會議通過,任期兩年,可連選連任一屆;
6.總會長職責為:領導南華總會工作;執行實施南華總會各項決議;組織安排各項會務活動,為會員服務,以達本會宗旨;任免常務副會長、 副會長、 秘書長、 財務長;代表本會出席各種社區活動;代表本會簽訂各項法律檔案;常務副會長、副會長協助總會長開展工作;
7.南華總會理事會設主席一名,副主席若干名,常務理事若干名,理事若干名, 榮譽會長、總會長、常務副會長、秘書長、財務長為當然常務理事, 監事。理事會職責為審核通過本會年度工作計畫,包括年度例行工作、年度重大活動、年度財務報告等;
8.南華總監事會設主席一名,副主席若干名,常務監事若干名,監事若干名,監事會職責為監督驗收本會自身建設和年度工作進展、總會負責人操行評估、年度財務評估;
9.南華總會設秘書長、財務長各一名,副秘書長若干名;同時設立若干工作委員會,分工負責各項專業工作;
10.南華總會經費來源:會員繳納年度會費,會員樂捐,社會各界贊助;本會經營收入。所有財務收入、支出均嚴格按照本會財務制度執行;財務制度另行規定。

第三章:榮譽職位

11.南華總會設立榮譽會長、榮譽顧問。南華總會光榮卸任總會長,以及對本會創建有重大貢獻者,享有榮譽會長稱號;同時,本會榮聘重要社團負責人、社會有影響力人物,及企業負責人擔任榮譽顧問。

第四章:南華基金會

12.為弘揚光輝燦爛的中華文化,使其在海外發揚光大,世代接替,南華總會以籌建“南華文化中心”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和使命。為達此宏偉目標,本會設立“南華基金會”,英文:Nan Hur Fourdation,該基金會負責“南華文化中心”建設資金籌集、管理和使用;
13.南華基金會董事會設主席一名、副主席若干名、董事若干名,其任命及選舉辦法由南華總會與董事會另行規定;
14.南華基金會為隸屬于南華總會的股份制經濟實體;所有主席、副主席、董事按捐贈金額持有相應比例股份;本基金會所募款項專用於“南華文化中心”建設,其具體運作管理細則另定。

第五章:其 它

15.本章程未盡事宜,依照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有關法律辦理;
16.南華總會理、監事會對本章程有最終解釋權。

 


美國南加州華人聯合總會

2012年2月26日修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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